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2〕17号)精神,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统筹资源开发与保护,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发展质量与效益,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部署要求,组织市发改委等15部门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起草前,市政府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市发改委等部门、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实质,逐项明确任务分工,迅速启动起草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组织各单位充分考虑我市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力求我市《实施方案》既全面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又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先后两次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不断进行修改完善。7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实施方案》,按照会议要求,再次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同步制定了《工作要点》,经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工作要点》。
二、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精神,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统筹资源开发与保护,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发展质量与效益,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市发改委研究起草了《2022年包头市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三、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包括6个方面、49条具体工作。第一部分为加快推进优势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包括19条具体工作。第二部分为着力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包括5条具体工作。第三部分为着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包括8条具体工作。第四部分为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包括4条具体工作。第五部分为加快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包括7条具体工作。第六部分为保障《实施意见》落地,包括6条具体工作。涉及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和15个部门。
四、执行标准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47号),保障《中共包头市委员会 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包头市关于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党发〔2022〕16号),落地见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包头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9次常务会要求结合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制定了《2022年包头市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五、惠民利企举措
1.全部生产矿山一律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建成绿色矿山15家。
2.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推动钢铁、有色、稀土、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
3.制定出台农作物秸秆禁烧奖惩管理办法,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动项目旗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4.各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要积极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成立服务专班,派出由旗县区领导组成的“包片指导员”或“企业驻厂员”,精准开展驻企业协调指导。
5.认真落实《包头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包头市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等政策,适时对政策清单进行调整。
六、新旧政策差异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8月15日印发了《2022年包头市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本《工作要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47号)和《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包头市关于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党发〔2022〕16号)的文件精神研究起草,不涉及新旧政策差异。
政策解读来源: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文件:《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包头市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