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包头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牧局、林草局、气象局、地震局、红十字会等部门,对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自然灾害形势进行了会商研判。
一、气候趋势
2021年汛期(6~9月),我市平均气温为17.2~22.4℃,与历年相比,土右旗偏高1.3℃,其余各地偏高0.1~0.5℃。全市平均降水量190.7毫米,与历年同期相比达茂旗北部、白云区偏多,固阳、达茂基本持平,市区、土右、达茂东南偏少。预计:10月包头冷空气活动频繁,中下旬气温较历年同期偏低;11月气温较历年同期略低0~1℃。其中10月13-15日受中等强度冷空气影响,降温幅度在6℃左右,最低气温降至-10~-4℃;10月18-23日受中等强度冷空气影响,气温下降2℃左右;10月底至11月初受弱冷空气影响,最低气温较历年同期偏低0~4℃,之后山南最低气温将维持在-4℃以下;11月8日至10日:受强冷空气影响,气温下降6℃以上,山南最低气温降至-14~-12℃。
二、自然灾害趋势预测
(一)森林草原火灾。9月15日进入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以来,防火形势与往年更加严峻,风险隐患增多,成灾的可能性增大。特别今年入夏以来,我市降水量充足,林下和野外空地可燃物集聚增多,林下干草存量、灌木密度都有明显增加。随着农历十月初一、冬至、春节等祭祀节日临近,火源管控面积不断向林区、草原深处延伸。我市辖区内极有可能发生乔木林持续燃烧型火灾,此类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以往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以及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区段分布,预测四季度随着降雨量的减少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可能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小。
(三)水旱灾害。第四季度,随着气温的逐渐降低,11月下旬黄河即将进入凌汛期,有发生凌汛险情的可能。
(四)农牧业灾害。进入四季度,大田作物全部进入成熟期,大部分作物已开始收获,自然灾害基本不会对生产造成较大影响。随着冬季来临,因大雪、冰雹等极端天气方面造成牲畜死亡、饲草料短缺和设施农业受损情况的可能性加大。
三、防范应对措施
(一)森林草原方面。一是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市县两级林草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标语、传单、固定标识等各种宣传媒介,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网络,让森林草原防火知识进校区、进社区、进林区、进村镇、进厂矿。确保宣传教育工作不留死角,努力营造防火人人记、政策人人知、隐患人人除的全民防火氛围;二是完善措施加强火源管控,不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和应急处置工作,对火灾多发区、重点部位,特别是对林内祭祀点、电力线路、林内临时作业点等危险地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采取严厉措施进行整治,确保尽快整改到位。深入开展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重点林区和人员活动频繁的地区,提前打好了防火隔离带;三是强化值班确保扑救及时,各级防火部门继续加强值班和指挥调度工作,确保火灾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保障沟通渠道畅通,在突发火情时能够迅速反应、准确定位,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工作目标。
(二)地质灾害方面。 一是加强地质灾害和地震监测预报,加快包头地震台网建设,对我市的地震活动、前兆异常、宏观异常加强监测,强化震情跟踪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二是强化整体联动,建立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预报、信息通道畅通;三是加大宣传指导力度,深入旗县区、企业开展地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广泛宣传,提高全民自然灾害防治意识和水平。四是继续推进十四五期间包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为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做好服务保障。
(三)水旱灾害方面。强化预测预报,科学研判汛情,切实做好2021年黄河包头段防凌准备工作。落实自治区及市防指部署要求抓好联防联动。以确保黄河凌汛安全为目标,全力以赴落实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河防凌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任务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上下游联防,形成防凌减灾的整体合力。水务局与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建立技术层面的对接机制,凌情信息共享,及时会商研判凌汛形势,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
(四)农牧业灾害方面。一是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增强农民防灾意识,掌握减灾手段和技术,了解灾后保障措施。二是加大牲畜投保力度,做好农业保险宣传工作,使农民深入了解保险制度,明确保险内容、范围、责任、赔付标准、时限等,在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同时,提高农民应对灾害的能力。三是加强与气象、水务、应急等部门的沟通和会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强化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四是提前排查隐患,引导易发灾害地区农牧民加固畜牧业设施,预防因灾害引发的畜牧业生产设施受损和牲畜死亡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