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七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内民委发〔2021〕40号),土右旗被命名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
近年来,土右旗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走出了一条符合土右实际、具有土右特色的创建之路。成立了由旗委书记、旗长任“双组长”的土右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旗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民族工作格局,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八进”的要求,在全社会、各领域广泛深入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形成了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各方共建的一体推进格局。同时,深入挖掘和总结土右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亮点和特色,全面反映各族人民共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共同推动现代化建设的生动事迹,充分展示了土右旗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政治稳定局面常筑长固的良好风貌。
此次成功获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也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奠定了坚实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