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各民族干部群众的民族法治意识,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关系,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5月21日青山区民委、区司法局、富强路街道、锦林公园联合开展青山区第十三个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
活动期间,通过发放各类宣传册、宣传品(宣传袋、宣传扇、宣传笔、车辆提醒卡、鼠标垫、围裙)、悬挂横幅、设置展板等形式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便于群众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宣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便民服务指南,引导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以实际行动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哀共济、和谐发展;富强办陈福良老艺术家自创民族团结典型事例快板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品3000份、宣传册2000份、宣传展板8块、横幅10条,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民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了民族法治建设,提高了全体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民族法治建设、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意识,为全区民族团结和睦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