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截至目前,我市共争取到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7977万元。其中,支持公办园建设资金4723万元、扶持普惠性民办园资金2851万元、学前幼儿资助资金403万元。
下一步,结合2021年全市民生实事及各地区教育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我市财政部门将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坚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支持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向困难地区的学前教育倾斜。学前幼儿资助资金确保建档立卡等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切实帮助农村牧区困难家庭幼儿接受更好的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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