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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统计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包头外事”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2b76ef7bc442)查看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科联系(电话:0472-5618266/5618267,电子邮箱:nmgbtswsb@126.com)。
一、总体情况
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2019年机构改革涉改部门,原隶属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包头市印发的《包头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室、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自2019年3月29日起,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包头市人民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党中央外事工作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相关决策部署,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贯彻执行、协调推进全市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涉外活动和国际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涉外礼宾礼仪工作;负责全市因公派遣出国境团组审核报批工作,配合管理因公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等;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管理中蒙国界包头段边界事务、边境地区和口岸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务工作。配合开展领事工作;指导包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外事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地区推动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等等。2019年,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组建以来,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包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机制,积极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全市外事工作建设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坚持主动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主动公开和宣传国家外交方针政策,外交部、自治区外事办发布的相关新闻信息、外交提示、外国贵宾和团组来我市访问和全市外事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全年在“包头外事”微信公众号上主动公开发布和宣传外事工作相关信息28条,外交提示1条,外宾团组来包访问1条,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工作动态信息30条,党风廉政建设信息2条,公告1条。主动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因公出国(境)政策和办理手续进行了梳理解读,编印并向相关单位发放了《包头市因公出国(境)工作流程》。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19年,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19年4月,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成立伊始,就按照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政务信息管理组织领导,跟进健全各项制度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快速启动、规范运行。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和相关保密要求,做到应发尽发、禁发不发。
(四)推进信息平台建设。2019年9月,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开通了“包头外事”微信公众号,并指定部门和人员及时发布、推送外事工作相关信息,宣介了我国外交政策、外交成果、外交动向、外交纪律和外交活动情况,发布了外交提醒等需要公开的信息。
(五)强化监督保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六)抓实培训学习。2019年10月,利用承办全区外事系统边界管理干部培训班时机,组织参训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外事系统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为下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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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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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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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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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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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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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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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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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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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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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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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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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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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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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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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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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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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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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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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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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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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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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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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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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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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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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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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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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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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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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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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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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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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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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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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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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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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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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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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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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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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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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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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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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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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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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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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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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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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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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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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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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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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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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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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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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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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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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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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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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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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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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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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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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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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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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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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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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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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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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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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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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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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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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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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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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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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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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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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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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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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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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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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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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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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因我办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相应的组织机构成立较晚,各项制度机制正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相对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下一步我办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从强化信息公开组织管理、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目前我办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只有“包头外事”微信公众号一个平台,公众获取信息渠道相对单一。下一步我办将根据信息化建设情况,及时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
(三)受单位新组建因素影响,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和相关流程还不够熟悉,制约该项工作深入开展。下一步我办将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纳入干部职工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操作能力,助力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高效发展。
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包头市人民政府主办 包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承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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