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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包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范围、提升公开实效,为建设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主动公开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5077件,发布各类解读材料176篇;累计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54件。发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86件。在主动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布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信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通过网站专栏集中公开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提案及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做好市政府本级依申请公开答复,并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办理市政府本级依申请公开答复35件。指导基层单位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150余件,新上线自治区依申请公开平台,不断提升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成新一轮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公布《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和《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对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公布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切实解决了相关文件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企业、群众查询获取更加便捷。针对网站改版迁移带来的文件格式不统一的情况,系统梳理900余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市政府文件,进一步统一文件格式。加强政府公报编制工作,全市所有旗县区均创建了政府公报。
(四)平台建设
积极探索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网站形式、充实网站内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成市各部门“机关简介”栏目改版,调整优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健全监管机制,全市各地区、各部门门户网站上线“公开监督”专栏,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五)监督保障
强化对各旗县区监督检查,对9个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进行实地督导,加强工作指导力度。持续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室针对旗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积极帮助解决,加强指导协调,有效加快了工作进展,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先后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全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4次专题培训,组织参加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线上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发布解读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强化。
2022年,包头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向深入。一是加强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平台栏目、充实平台内容,扎实做好强基础、抓基层的工作。二是统一线上政策发布渠道,完善政策检索功能,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主动适应政策发布数字化转型的新形势新要求。三是加大对全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四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效果。五是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包头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家、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各项要求。
包头市人民政府主办 包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承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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