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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各高等、高职院校:
为激励全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研究,多出人才,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服务包头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的通知》(包府发〔2013〕73号)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经评选、公示、审核,市人民政府决定对41项学术成果授予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其中:《稀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决策研究——以白云鄂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为例》等5项成果为一等奖;《习近平关于人民主体重要论述的理论意蕴》等12项成果为二等奖;《基于稀土定价权视角打造包头千亿级产业增长路径探析》等24项成果为三等奖。
希望获奖者和全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再接再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时代同步伐,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推出更多更有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汇智聚力,奉献才干。
附件:包头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名单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人民政府主办 包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承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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