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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内生动力,经市政府2020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取消下放530项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保留6879项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现将《包头市政府本级权责清单目录(2020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移交和承接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好简政放权工作,对取消下放事项要加强培训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各地区要切实做好承接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
二、各部门要以市本级权责清单公布运行为抓手,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精简材料、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在8月15日前完成事项标准化工作。要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通过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强化事项的受理、审批、办结等全过程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各地区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参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平台数据和市本级权责清单,按照动态调整原则和相关规定,抓紧开展本级权责清单调整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并在8月15日前完成。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托全市权责清单管理平台,不断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运行管理机制,强化权责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五、对我市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设定的、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权力事项,由市司法局按照法定程序抓紧修改。
2020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人民政府主办 包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承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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