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1日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薛尚清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志强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让先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邢海峰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谷天华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周渊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赵小华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的职务。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包头市人民政府主办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蒙ICP备0500333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2000040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