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第3号)
2022年2月20日,九原区流调专班对确诊病例阿嘴印象烧烤店职工郝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目前刘某某已集中隔离。与刘某某2月14日至18日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感染风险。
现将刘某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刘某某活动轨迹:
2月14日
12:00左右刘某某到阿嘴印象烧烤就餐,12:40左右离开,返回单位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班。
下午正常工作,上班期间不同程度与单位工作人员接触,接触时间不详。
17:20从恩和小区站,乘坐35路公交(全程佩戴口罩)于18:00在九原区黄金小区站下车。
18:00与老公和儿子至九原万达铁帽烤肉就餐,20:00在九原万达二楼三福逛街(全程佩戴口罩未购物),后驾车回家未外出。
2月15日
8:03从龙苑小区站乘坐34路公交车,8:18在黄金小区站转乘35路公交车至恩和小区站下车去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班(全程佩戴口罩)。
12:10左右到金茂豪庭金小参饺子馆与两名同事吃饭,后步行回单位。
16:46乘坐35路公交在恩和小区站上车,17:20在黄金小区站转乘34路公交到龙苑小区站下车回家,再无外出。
2月16日
7:15从龙苑小区乘坐34路公交车至黄金小区站转35路公交车至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班(全程佩戴口罩)。
12:10左右和同事,步行至阿洋理发馆(华丽家族店)做眉毛,后返回单位上班。
17:41在恩和小区站乘坐35路公交,18:20在黄金小区站转乘34路公交到龙苑小区站下车后回家再无外出。
2月17日
7:37从龙苑小区站乘坐34路公交车至黄金小区站于7:54转乘35路公交车至恩和小区站下车,步行至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班(全程佩戴口罩)。
8:00左右一个人在单位附近众成早餐店打包早餐,全程佩戴口罩,全程两分钟左右,与服务员均佩戴口罩。隔着两米宽的点餐台,全程无接触,后前往单位正常上班。
11:00左右在金顺护心肉店吃午饭(周边桌无人进餐,服务员未长时间接触,全程佩戴口罩)后返回到单位。
17:19在恩和小区乘坐35路公交在黄金小区站于18:12转乘34路公交至龙苑小区回家后无外出。
2月18日
7:29从龙苑小区站乘坐34路公交车至黄金小区站于7:52转乘35路公交车至恩和小区站下车去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班(全程佩戴口罩)。
8:00左右在众成早餐店吃饭,周边有其他顾客大约进餐15分钟左右后离开(与服务员隔着两米宽的点餐台,全程无接触,服务员均佩戴口罩),前往单位上班,中午未离开单位。
17:25乘坐35路公交至鹿园站,与丈夫开车到天赋市场,有购物但未长时间停留,未与销售人员接触,且全程佩戴口罩,后回家再无外出。
19:00左右至龙苑B区接儿子(全程佩戴口罩,未进家,停留约3分钟)。
请上述时间与刘某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它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九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22日
九原区发布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第4号)
2022年2月19日,九原区流调专班对确诊病例阿嘴印象烧烤店职工郝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新某某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目前新某某已集中隔离。与新某某2月14日至18日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感染风险。
现将新某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新某某活动轨迹:
2月14日
12:10-12:45在阿嘴烧烤(市府东路店)就餐,就餐位置店内靠厨房窗口从西往东数第二张桌子,就餐后步行回单位(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17:30-18:20乘坐35路公交车从恩和小区站到九原万达,进入九原万达后去过东门李宁童装、爱依服、鞋包店(名字不详)。
18:30-19:30在九原万达四楼的铁帽烤肉店吃饭,随后去二楼三福商品店购物,又去永盛成西门进去买了汤圆后从西门出去,20:00回家后无外出。(全程戴口罩)
2月15日
7:53乘坐滴滴从远洲国际城北门到马踏飞燕公交站牌(开往昆区方向),后坐公交车(5路)到银河广场,然后乘坐42路公交车到恩和小区站下车,步行到单位(友谊大街91号)上班(8:30)。
12:10-12:50和同事在金茂豪庭南门金小参饺子馆吃饭,就餐后步行回单位(友谊大街91号)。
20:00下班后乘坐35路公交车到九原区鹿园站下车,后打出租车回家无外出(全程戴口罩)。
2月16日
7:20-7:57乘坐滴滴从远洲国际城北门到单位(友谊大街91号)上班。
12:44到青宾小区(探亲),13:09打出租车到“106”西门,13:25在面尚坊就餐(一个人吃饭,就餐时候店内顾客人数2-3人),13:55在“106”西门森迈特鞋店购物(曾店内摘口罩喝过咖啡,逗留时间约20分钟),从“106”西门进入商场,14:13到2楼美贝奇玩具店买玩具(约3-5分钟),14:19到一楼“106洋洋洗化”买东西(逗留时间约3-5分钟),14:27到一楼周周化妆品店买东西后从南门返回单位(友谊大街91号)。
18:24上私家车,大约19:00-20:30在昆区阿吉奈道添添驴肉火锅就餐,21:00驾车回家无外出(全程戴口罩)。
2月17日
7:34乘坐滴滴从远洲国际城北门到马踏飞燕公交站牌(开往昆区方向),后倒公交车(5路)到银河广场,后又倒42路公交车到恩和小区站下车,步行到单位(友谊大街91号)上班(8:30)。
13:07在金茂豪庭南门金小参饺子馆吃饭,后乘出租车回单位。
18:30-22:00到昆区德一会就餐,10:24乘坐出租车回家无外出(全程戴口罩)。
2月18日
16:18—16:27到远洲国际城北门东予悦副食店买菜(全程戴口罩),16:29到小区内的净水机打水未用手触及净水机,后再无外出。
请上述时间与新某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它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九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22日
疾控部门联系电话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71580、15661601281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6232
昆都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2147209
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3141410
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51121
稀土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0980
土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921510
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720858
白云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512573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10号)
2022年2月22日获悉,张某某为巴彦淖尔市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同车厢密切接触者。目前,张某某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2针接种,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张某某详细行程轨迹如下:
2月18日
12:11 自呼和浩特站乘坐T6307次(加2车厢010座)列车去往萨拉齐(期间与巴彦淖尔市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同车厢);
13:30 乘坐出租车(车牌蒙BT6989)到新特能源厂区上班;
18:00 步行到单位食堂就餐后回到宿舍休息。
2月19日
06:20 在单位食堂就餐;
07:30 在新特能源厂区上班(全程佩戴口罩);
11:30 在单位食堂就餐后回到宿舍休息;
13:30 在新特能源厂区上班(全程佩戴口罩);
18:00 在单位食堂就餐后回到宿舍休息。
2月20日
06:20 在单位食堂就餐;
07:30 在新特能源厂区上班(全程佩戴口罩);
11:30 在单位食堂就餐后回到宿舍休息;
13:30 在新特能源厂区上班(全程佩戴口罩);
18:00 在单位食堂就餐后回到宿舍休息。
2月21日
在宿舍自我隔离,未外出。
请与张某某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属地乡镇(管委会)指挥部或旗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22日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11号)
2022年2月21日,接包头市疾控中心转临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获悉,郭某某为巴彦淖尔市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郭某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针,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郭某某详细行程轨迹如下:
2月18日(与确诊病例同车厢)
12:30 从南园子村乘坐出租车(蒙BT8166)前往萨拉齐火车站(全程佩戴口罩);
13:21 乘坐T6307次列车(加2车厢门口个位数座位)去往包头;
14:04 出站后乘坐朋友包某某私家车去往青山区包百超市购物(停留15分钟);
14:30 去往朋友包某某家(青山区富强中路青云一段小区);
14:45 到包某某家后再未外出。
2月19日
08:10 与朋友包某某自驾车去包头二附院核酸采集点咨询(全程佩戴口罩,未核酸检测);
08:40 与朋友包某某自驾车去青山娜琳核酸临时采集点咨询(全程佩戴口罩,未核酸检测);
09:00 与朋友包某某自驾车去包头市第四医院眼科门诊进行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
09:40 到青山区文化路附近张记粉汤早餐店;
09:55 去包百超市青山店购物(停留10分钟);
10:10 与朋友包某某自驾车返回包某某家中未外出。
2月20日
11:00 在朋友包某某小区(青山区富强中路青云一段小区)临时核酸采集点进行核酸检测;
12:10 去往小区霖泽超市取快递后返回家中,一直未外出;
2月21日
上午未外出;
15:00 在钢铁大街北京华联站点乘坐5路公交车到达东河区鹿王羊绒站下车;
17:00 在东河区鹿王羊绒站乘坐C3公交车到萨拉齐汽车站;
17:50 下车后步行到萨拉齐镇南园子村,一直未外出。
请与郭某某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属地乡镇(管委会)指挥部或旗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22日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12号)
2022年2月21日,接包头市疾控中心转临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获悉,杨某某为巴彦淖尔市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杨某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针,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杨某某详细行程轨迹如下:
2月17日
16:45 乘坐MF8157航班到达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
18:50 打车(车牌号不详,微信名:江江)去民宿(十渡投影)住宿,未外出。
2月18日
11:40 从呼市回民区海亮广场打车(车牌号不详,微信名:宁宇)去呼和浩特站,一直在候车室候车;
12:24 乘坐火车(T6307次加2号车厢006号)从呼和浩特去往萨拉齐站(全程佩戴口罩);
13:30 打车(车牌号不详,微信名为青山)到影院街下车,到附近天亮超市购物(约2分钟)购物后步行去女朋友家,全程佩戴口罩;
19:30 打车去敕勒川酒店(车牌号不详,微信名:平帆的世界)
22:00 打车(车牌号不详,微信名:赵润)返回女朋友家未外出。
2月19日
16:00 步行去影院街附近时丽造型理发(全程佩戴口罩),后步行回到女朋友家未外出。
2月20日
一直在女朋友家未外出。
2月21日
15:00 步行去水果店(影院街袁记串串香旁边,店名不详)全程佩戴口罩,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2月22日
一直在女朋友家未外出。
请与杨某某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属地乡镇(管委会)指挥部或旗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22日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13号)
2022年2月21日,接包头市疾控中心转临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获悉,张某某为巴彦淖尔市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张某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针,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张某某详细行程轨迹如下:
2月18日
10:00 从国际蒙医院乘坐2路公交车到呼和浩特站;
11:20 下车后到候车室候车;
12:24 乘坐T6307次列车前往到萨拉齐(加2号车厢44号座);
13:21 下车后到火车站公共厕所,全程佩戴口罩,途中未与他人接触;
13:40 在萨拉齐火车站老马面馆吃饭;
14:02 乘坐私家面包车返回家中(车牌不详,现金付款,无微信付款记录),全程戴口罩,同乘拼车5人,均不认识;
14:45 回家后未外出。
2月19日
上午未外出;
16:00自驾三轮车去海子乡廿四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全程戴口罩),检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请与张某某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属地乡镇(管委会)指挥部或旗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22日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14号)
2022年2月21日,接包头市疾控中心转临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获悉,张某为巴彦淖尔市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张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针剂,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张某详细行程轨迹如下:
2月18日
10:00 从国际蒙医院乘坐2路公交车到呼和浩特站;
11:20 下车后到候车室候车;
12:24 乘坐T6307次列车前往到萨拉齐(加2号车厢36号座);
13:21 下车后到火车公共厕所,全程佩戴口罩,途中未与他人接触;
13:40 在萨拉齐火车站老马面馆吃饭;
14:05 步行到萨拉齐火车站老马饭店对面打印店打印资料(打印店名字不详,全程佩戴口罩);
14:25 骑共享单车到民生大楼外面的自助打印店打印资料(打印店名字不详,全程佩戴口罩);
14:45 到民生大楼1楼,2次报销业务窗口办理业务(全程佩戴口罩);
15:20 乘坐私家车从民生大楼到海子乡南关地村(全程佩戴口罩);
16:40 张某表弟骑电动三轮车将张某送回海子乡左家地村(全程佩戴口罩)。
2月19日
居家一直未外出。
2月20日
17:05 张某表弟骑电动三轮车将张某送到海子乡廿四农村信用社,自张某在自动取款机取款,途中未与他人接触(全程佩戴口罩);
17:20 到廿四女士美快递站取快递(途中没有与人接触,全程佩戴口罩);
17:25 到廿四姚金贵诊所(全程佩戴口罩);
17:40 到廿四卫生院(全程佩戴口罩);
17:45 到廿四蒙大超市购物(全程佩戴口罩);
18:05 张某表弟骑电动三轮车将张某送回左家地村(全程佩戴口罩)。
2月21日
居家一直未外出。
2月22日
09:05 坐表弟的电动三轮车到廿四卫生院做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
09:22坐表弟的电动三轮车回到左家地村,后居家一直未外出。
请与张某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属地乡镇(管委会)指挥部或旗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22日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15号)
2022年2月22日,经大数据排查,桂某某为巴彦淖尔市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桂某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针剂,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桂某某详细行程轨迹如下:
2月18日
12:24 乘坐T6307次列车前往到萨拉齐(加2号车厢期间与王某某同空间接触),期间全程戴口罩;
13:21 在萨拉齐火车站下车,乘出租车(车牌号不详,下车时现金付款)去往土右旗山格架村新特能源项目部(全程戴口罩);
14:09 步行去新特能源项目部生活区宿舍;
14:25 去新特能源项目中化四建财务部备案;
14:40 去新特能源项目中化四建安全部报到;
14:50 步行去新特能源项目部生活区宿舍一直未外出;
17:30 去项目部餐厅(全程戴口罩);
17:50 回项目部生活区宿舍休息,未外出。
2月19日
07:30 新特能源项目中化四建项目部工作;
12:00 去项目部餐厅(全程戴口罩);
12:10 在新特能源项目部生活区宿舍休息;
13:00 新特能源项目中化四建项目部工作;
17:30 去项目部餐厅(全程戴口罩);
17:50 在新特能源项目部生活区宿舍休息。
2月20日
07:30 新特能源项目中化四建项目部工作;
12:00 去项目部餐厅(全程戴口罩);
12:10 在新特能源项目部生活区宿舍休息;
13:00 新特能源项目中化四建项目部工作;
17:30 去项目部餐厅(全程戴口罩);
17:50 在新特能源项目部生活区宿舍休息。
2月21日
07:30 新特能源项目中化四建项目部工作;
12:00 去项目部餐厅(全程戴口罩);
12:10 在新特能源项目部生活区宿舍休息;
13:00 新特能源项目中化四建项目部工作;
17:30 去项目部餐厅(全程戴口罩);
17:50 在新特能源项目部生活区宿舍休息。
2月22日
07:30 新特能源项目中化四建项目部工作;
10:00 返回宿舍自我隔离。
请与桂某某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属地乡镇(管委会)指挥部或旗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22日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16号)
2022年2月21日,接包头市疾控中心转呼和浩特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贺某某为呼和浩特市确诊病例朱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贺某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针剂,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贺某某详细行程轨迹如下:
2月15日(在呼和浩特市振华广场海底捞火锅店吃饭期间与新冠确诊病例朱某某同空间接触)
12:10 与妻子丁某某到呼和浩特振华广场海底捞火锅店吃饭,饭后在呼和浩特振华广场逛街(二人全程佩戴口罩);
13:40 步行到呼市一附院生殖中心取报告(全程戴口罩);
16:00 步行去呼和浩特站(二人全程佩戴口罩);
17:02 在呼和浩特站乘坐D1073次动车前往萨拉齐(04车厢12B,二人全程佩戴口罩);
17:42 到达萨拉齐站,自驾车到花苑园二区贺某某爷爷家吃饭;
19:00 与朋友自驾车到南门陶二清真饭店一进门门口位置就餐;
20:00 朋友自驾车将其送回紫晶苑小区家中,之后未外出。
2月16日
09:00 贺某某自驾车到工业大街曲美家具店;
12:00 与妻子丁某某自驾车去旗医院采集核酸(二人全程佩戴口罩);
12:30 二人自驾车回到花苑园二区贺某某爷爷家吃饭;
14:30 二人自驾车回到工业大街曲美家具店;
15:30 二人自驾车回到紫晶苑家中(二人全程佩戴口罩)
17:20 二人自驾车到汇鑫苑父母亲家吃饭;
18:30 二人自驾车去萨拉齐火车站(二人全程佩戴口罩);
19:10 二人坐D1676动车去呼和浩特市(07车09F、07车09D);
20:30 步行到云鼎公寓1608房(二人全程佩戴口罩)。
2月17日
07:25 二人步行去呼市一附院,大约10:00左右取报告(二人全程佩戴口罩)。
10:30 步行到呼和浩特站(二人全程佩戴口罩);
12:24 乘坐T6307次列车前往萨拉齐(07车48号、07车47号座);
13:19 自驾车回到紫晶苑小区家中;
15:00 自驾车到工业大街曲美家具店;
19:00 两人回到紫晶苑家里,未外出。
2月18日
10:00 贺某某自驾车到工业大街曲美家具店;
12:00 贺某某和妻子丁某某,以及朋友去妻子丁某某父母家吃饭;
14:30 贺某某与妻子丁某某一起去工业大街曲美家具店;
19:00 二人自驾车回到紫晶苑小区家中。
2月19日
11:00 自驾车去工业大街曲美家具店接同事吴某某,二人同去迎宾路川香阁就餐,靠近门口位置;
13:00 贺某某自驾车将同事吴某某从锦江饭店送至东立交桥汇龙酒店;
14:00 二人自驾到工业大街曲美家具店;
19:00 将同事吴某某送回酒店后,独自开车回家,之后未外出。
2月20日
09:00 到工业大街曲美家具店;
11:00 自驾车去沟门镇110国道水涧沟西侧卡塔尔加油站;
11:30 与妻子丁某某自驾车到工业大街曲美家具店接同事吴某某,三人一同去迎宾路湘巴汉子就餐;
12:00 自驾车将同事吴某某从东立交桥汇龙酒店到工业路店泓博快捷商务酒店;
12:30 与妻子丁某某自驾车回家;
17:00 二人自驾车到工业大街曲美家具店;
19:00 二人自驾车去妻子丁某某父母家吃饭;
20:00 二人自驾车回家,之后未外出。
2月21日
09:00 和妻子丁某某自驾车到工业大街曲美家具店;
12:00 和妻子丁某某自驾车回到紫晶苑家中吃饭;
14:30 和妻子丁某某自驾车到工业大街曲美家具店;
19:00 二人自驾车回家,之后未外出。
请与贺某某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属地乡镇(管委会)指挥部或旗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22日
土右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017245
土右旗疾控中心:
0472-8921510
萨拉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912487
沟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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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岱召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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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龙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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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尧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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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沙淖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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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子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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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波盖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806012
九峰山管委会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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