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9日,在市党政机关办公楼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包头市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其他。
根据《包头市市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部分市民旁听本次常委会会议。有旁听意愿的市民,请于7月8日中午12:00前携带有效证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E0510室(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报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根据报名情况随机确定旁听人员。
联系电话:5616029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