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行民族学校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日前,我市出台了十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关心关爱民族学校师生。
据了解,立足学生工作,我市制定了五项措施,确保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包括做好起始年级学生的学业辅导,适当调整课程安排、教学进度和评价标准,确保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学生升学通道不变,建设蒙汉双语教学辅助资源平台,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等。
本学年开学后不久,记者来到市蒙古族中学时,语文老师张鑫正在给初一年级同学上国家统编《语文》课。为了让孩子们更好地学习古代诗歌,张鑫从古代诗歌的历史、作者等方面详细讲解。张鑫告诉记者:“市教育局教研室的老师来听评我的课程,学校也组织了所有的语文老师每天都进班听课,相互交流、相互探讨,对我尽快进入到教学中有很大的帮助。之后的教学,我会科学地安排教学目标,灵活制定教学方法,适当降低教学难度,先慢后快地让每一个孩子都能跟上步调。”
针对小学一年级学生在学习中蒙语音标和汉语拼音可能存在混淆的问题,达茂旗蒙古族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语文教学选择放慢进度,先学蒙语音标,再学语文拼音;为了让学生更好理解,课后老师还对学生进行专门辅导。“用这种教学方法,大多数孩子都能接受,也都能学好。”达茂旗蒙古族学校一年级语文教师芙蓉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立足教师工作,我市也制定了五项政策措施,让教师安心从教,包括切实保障民族语言授课教师合法权益、建立蒙汉双语教师专兼职辅导员制度、建立蒙汉双语教师成长机制、建立蒙汉双语教师补充“绿色通道”、调整教育教学评估标准等。